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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救助金真正用在孩子身上!”

【字号:    】        时间:2026-04-27      

 (通讯员 何骁 雷言芳)“这种定制化的救助金监管方式,真正把钱用在了孩子身上,让每一分救助金都发挥出实效,值得推广!”今年宜昌市两会期间,宜昌市人大代表、宜昌市夷陵人民医院妇科主任医师何世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回应代表关切,4月2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滨联系人大代表,详细介绍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未成年司法救助工作中,因家庭监护能力不足,让“雪中送炭”的救助金面临被挪用的风险。如何让救助金真正用在孩子的“刀刃上”?夷陵区检察院用实践给出了答案。

小西(化名)是该院在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小西父亲早已过世,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案发时其母亲正因离婚涉及经济纠纷。检察官实地走访后认为小西家庭环境复杂、经济窘迫,生活较为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这笔钱真能用在孩子身上吗?”检察官心里犯起了嘀咕。

2024年11月,为了确保救助金发挥实效,检察官与社区干部再次坐到了一起。经过协商后大家一致认为,小西母亲虽有监护意愿,但由于家庭情况复杂,救助金有被挤占和挪用风险,决定将救助金分月发放。于是,在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后,“按月发放+定期回访”的方案确定了下来。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小西顺利申请到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由社区协助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分期发放,检察机关会同属地社区每半年回访一次,跟踪监督救助金的使用情况。

2025年1月初,第一笔司法救助金打到了小西母亲银行卡上。如今,小西已重返校园,生活稳定,救助金使用情况良好。

小西的案子让检察官看到了救助金分期发放的成效,但那些就算采取分期发放都难以保障资金用途的家庭,又该怎么办?

2025年12月,办理小红(化名)司法救助案时,检察官了解到,15岁的小红在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但其母亲长期好赌,缺乏资金管理能力。即便按月发放,救助金也难以保证不被挪作他用。考虑到这一现实问题,检察机关与区委政法委、属地社区多次会商,决定采取“专户暂存”模式,将救助金暂存至社区对公账户代为监管,根据其教育、生活开销按需发放,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孩子成长的关键处。这样既避免了救助金被挪用,又为孩子成长提供了灵活有效的保障。

“这笔钱,我们一定替他好好管理。”2025年12月底,3万元司法救助金一次性打到了社区监管账户中。

从“按月发放+定期回访”到“社区共管+专户暂存”,夷陵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中,坚持因人施策、因案而异,通过入户走访、社区核实等方式全面评估未成年人家庭状况及监护人履职能力,分类定制救助金监管方案,建立跟踪回访机制,承办检察官定期与社区、监护人沟通,确保救助实效。

“把救助金真正用在孩子身上,我们多做一步,孩子的路就能走得稳一点。”承办检察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