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号称“三五只就能搞倒一头牛”的金环虎头蜂等毒虫泡酒,被一些商家包装成“治病神药”,在网络平台大肆销售,引发社会关注。此类产品多属“三无”自制酒,潜藏食品安全风险,涉嫌违法违规,亟待引起重视。(据11月23日《新京报》)
在“养生热”“偏方潮”的推动下,活蜂、毒蝎、蜈蚣、蛇类等毒虫泡酒悄然流行,被冠以“以毒攻毒、根治顽疾”之名,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流向消费者。然而,近年来饮用自制泡酒或自制“药酒”引发中毒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自制酒普遍包装简易,通常可见整只昆虫或动物泡在酒里。由于缺乏专业的设备和工艺,活体动物尸体在酒里存在腐败风险,可能会释放多种有毒物质和细菌,导致人体中毒。此外,若因为储存不当或者酿造工艺问题,导致甲醇等有害物质产生,更有较大概率危害生命健康。其宣传话术更是严重偏离科学依据,误导公众以“冒险”代替“治疗”,实则将消费者健康置于巨大风险之中。
事实上,生产经营此类“毒虫泡酒”存在违法违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或包装标识必须真实,需具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等信息。这些销售的自制泡酒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若商家明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进行销售,属于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有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有安全保障义务。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要遏制“三无”虫泡酒销售乱象,既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对线上线下违法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打非法销售“三无”虫泡酒等行为;也需要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确保酒类产品来源合法、清晰;还需要电商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违规商品筛查机制,清理虚假宣传内容;更需要消费者摒弃“以毒攻毒”的错误认知,认清“三无”虫泡酒的危害,增强科学认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饮品。
“以毒攻毒”不是养生正道,而是健康陷阱。唯有筑牢法治防线、强化平台责任、普及科学知识,才能让“夺命泡酒”退出市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 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