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李某因打麻将输钱,急于“回本”,便在网上寻找快速“来钱”的门路。几天后,他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某工地招工视频,便自称是“专业桥梁施工”人员主动联系发布者孙某某,并谎称可带多名熟练工一同上工。经过几番沟通,二人达成一致,工作就此敲定。取得对方信任后,李某先后以预支火车票、生活费等为由,多次要求孙某某转账。孙某某信以为真,陆续支付钱款。当孙某某按约定前往火车站接人时,李某谎称已经到站,在车站买被子为由,再次让孙某某转钱。然而,等孙某某到火车站后再联系李某,才发现“捞”完最后一笔的李某电话关机,已经失去了联系。意识到可能被骗,孙某某迅速前往公安机关报警。
2025年5月14日,李某经电话传唤主动投案。经查,孙某某并非唯一受害人。早在一年前,李某就以相同手法骗取另一名包工头程某3800元。2025年7月2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送夷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5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假借务工骗取路费是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不法分子利用工头急于招工的心态,以预支路费 、代买生活用品等理由骗取钱财。在此,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用工群体:招聘务工人员要通过正规渠道,对尚未实际到岗即频繁索要预付费用的“工人”应提高警惕、加强核实,切勿轻易支付任何费用,避免财产损失。如果不慎上当,要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