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二月清晨,春意初显,我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宋某故意伤害案卷宗。翻开来看,这起因几根竹笋引发的邻里纠纷案渐渐清晰。犯罪嫌疑人宋某与被害人黄某,本是邻居,也是远亲,却因一点口角大打出手,最终导致黄某掌骨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此前几次调解未成,矛盾僵持不下。
初次阅卷,似乎就是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轻微刑事案件。
可当我讯问犯罪嫌疑人宋某时,我发现他需要我反复提高音量、放慢语速才能听清,且回答问题声音异常洪亮,这一细节引起我的注意。经调查核实,宋某系听力三级残疾人,在征得宋某同意后,我们立即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专业辩护律师。看着二人顺畅沟通,我悬着的心才稍稍落地。
随着审查深入,我发现宋、黄两家不仅是邻居,还是远亲,只是因经营同类生意存在竞争关系,积怨颇深。简单的依法办理或许能快速结案,但两家人的心结只会越系越死。我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上。
春末夏初,我们启动了“检察官+综治中心金牌调解员+村治保主任”联动调解机制。第一次驱车三十多公里进山村,蜿蜒的山路仿佛预示着调解的艰难。果不其然,初次调解在双方的激烈争吵中不欢而散。
面对僵局,我们听取金牌调解员的建议,决定转变策略,采取“背对背”调解。在宋家,我放慢语速,注视他的眼睛,解释法律后果,说明赔偿与悔过的重要性。律师则在一旁耐心地用手语复述,确保他每句都听懂。在黄家,我更多是倾听,听他诉说伤痛、抱怨积怨、道出生活艰辛。我引导他换位思考,放下成见,两家才能消除隔阂、各自安好。一次次往返到村,一次次上门释法说理,调解工作在这反反复复中艰难推进。说不沮丧是假的,但我深知,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融冰也需要水滴石穿的耐心。
转机出现在一次与村民的闲聊中。我们意外得知,尽管两家大人关系紧张,但他们的子女却相处融洽。抓住这一突破口,我们再次登门,不再急于谈论赔偿,而是从两家多年的情谊、子女们的交往谈起,两家的子女也在旁“敲边鼓”。或许是诚意终于打动他们,或许是道理已说到尽头,真诚的沟通最终融化了坚冰,宋某终于点头,愿意随我们到黄家向黄某道歉。当他低头递过赔偿款的那一刻,黄某紧绷的脸柔和了。他接过赔偿款,轻声说:“这事,过去了。”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在听证会上,我详细介绍了这起纠纷的前因后果、司法鉴定意见,重点阐述了双方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的整个过程,以及宋某的残疾人背景和悔罪表现。听证员们在评议后,一致同意我们对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当我在听证会上宣布这一决定时,我在他们眼中看到了信任和释然。
三十余公里山路,八个月时光,从春华到秋实,这起小小的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这起“小案”让我更坚信:检察官不仅是犯罪的追诉者,更是社会关系的修复者。在这条路上,我们需要法律的威严,同样需要司法的温度,需要走进田间地头,去倾听、去沟通、去化解,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需要温暖的角落。
(讲述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 侯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