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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束光”丨“庭审观摩+法治课堂”让普法宣传直抵一线

【字号:    】        时间:2026-06-09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三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案件在夷陵区雾渡河法庭集中开庭审理。5月29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与专题法治课相结合的方式,把普法宣传送到基层一线,为当地群众和基层干部带来直击人心的沉浸式法治教育。

这次集中开庭公开审理了该院办理的两起非法狩猎案和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当地群众代表受邀参加旁听。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开展举证质证,用严谨的逻辑链条还原案件全貌,阐明被告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法庭教育环节,检察官趁热打铁,结合办理的相关案件和当地生态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摒弃 “野味滋补”“猎捕无害” 等错误观念,自觉抵制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

“看到被告人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我深受震撼。以前总觉得抓几只野兔野鸡不算什么大事,今天才知道这不仅是违法的,还会破坏我们山里的生态平衡。”参与旁听的当地群众感慨道。通过将真实的庭审现场变成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旁听人员不仅更加直观了解相关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更从内心深处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和生态意义。

 

庭审结束后,区检察院“峡晖青年”法治宣讲队的青年干警走进雾渡河镇“问学‘雾’道”大讲堂,为80余名基层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讲。检察官侯东方围绕职务犯罪常见类型、表现形式、危害后果进行通俗易懂的介绍,摆案例、讲事实,深刻揭露案发原因及社会危害,并从基层干部应如何筑牢廉洁思想防线、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为基层干部敲响廉洁警钟。青年干警孙浩然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农村易发多发案件类型,通过法律条文解析、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以案释法,引导基层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强化综合履职、促进基层治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庭审观摩+普法课堂”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联系协作,深化普法进基层,多开展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夷陵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