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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字号:    】        时间:2024-10-03      

      “感谢检察官引导我们申请司法救助,还为我们提供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我一定照顾好女儿,让她尽早复学……”未成年被害人小雅(化名)的母亲连忙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近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梦芸一行带案下访,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实地核查,详细了解被害人小雅的家庭经济状况及生活困境,认为其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刑事案件被害人小雅年幼丧父,存在抽烟、抑郁、厌学、与监护人关系僵化等情况。小雅母亲存在家庭监护缺失、放任小雅长期因病失学、吸烟等问题。案发后,小雅因遭受较大身心伤害,情绪颇不稳定,为了防止其轻生、自残等风险发生,小雅母亲不得已辞去工作在家全程陪护,家庭经济较为困难。

对此,区检察院一是对小雅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负面情绪,劝导其积极面对生活,听从母亲管教,配合治疗;二是依法对小雅母亲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接受夷陵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家庭教育指导和监督,对小雅的行为进行有效引导和管束,及时带领小雅就医治疗,让小雅尽早复学接受义务教育;三是经核查小雅的个人及家庭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案件判决后为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检护民生传递司法温情。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同时,继续加强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