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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为矛盾纠纷化解寻求“检察最优解”

【字号:    】        时间:2024-04-12      

    
    本网讯(通讯员李曾求 许萍)“我记住了,违法的事情做不得。感谢你们专门来看望我们。”近日,在夷陵区拘留所,王某父子真诚地向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达谢意,流下了懊悔的眼泪。

2022年5月,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王某因听到屋外增减挂钩测量工作的操作声,误以为有人要拆其住房,便持长剪刀在家门口附近追打正在进行测量工作的工作人员邓某某等人,后又打伤附近正在田间劳作的村民李某某。经鉴定,邓某某构成轻伤,李某某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当民警赶至王某家中拟对其实施抓捕时,其父亲手举镰刀,以暴力威胁,企图阻止民警抓捕,后被制服。王某父子对村委会、司法机关有明显抗拒心理,既不认罪认罚,也不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扬言要报复村民和村干部。经多次调解,虽然达成调解但到期仍未履行赔偿。

2023年6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王某父亲涉嫌妨害公务罪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虽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经鉴定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简单一诉了之,心结未解,矛盾依然存在,不利于犯罪嫌疑人与村民今后和谐相处,甚至可能存在更大社会隐患。

依法办案只是起点,化解矛盾才是关键。随后,承办检察官2次前往该村,到王某家中走访,认真倾听其诉求,了解其家庭情况和有抵触情绪的缘由,对症下药进行释法说理,积极找寻调解的突破口。

“不能简单一诉了之,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长松了解该案的特殊性后,带案下访,组织当事人近亲属参与调解,帮助分析利弊,全方位做好思想工作。经过检察官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王某父子逐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达了履行赔偿和赔礼道歉的意向。

睦邻友好是民风淳朴的前提,更是社会和谐的保证。为更加彻底地化解矛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该院邀请被害人、村委会主任、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就王某父子是否具有起诉必要性举行“家门口”的公开听证,并组织当地村民进行旁听。

受雨雪天气的影响,听证当天寒气袭人,但在村委会门前,围满了前来参加听证会的村民。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认定事实的理由和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被害人、听证员、办案民警分别发表意见。

“今天在检察官和各位乡亲的见证下,我们保证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真心向你们道歉!”。王某父子放下思想包袱,向被害人及在场人员真诚致歉,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团结邻里,逐一与被害人握手言和。

“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让我印象深刻。远亲不如近邻,我以后也要遵纪守法,和大家搞好关系。”旁听的村民深有感触。

考虑到王某父子的特殊情况,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他们作不起诉处理。但不诉不等于不罚,根据做好行刑反向衔接的要求,检察机关仍有必要移送检察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父子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是不是真信服?心结是否彻底解开?检察办案的脚步不能停。1月24日,乔长松带领办案组前往拘留所,了解王某父子悔过自新情况,再次以案释法,引导他们彻底解开“心结”、真诚悔过。返回路上,检察官再次嘱咐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加强后续帮扶教育,帮助当事双方家庭重回生活正轨。

“司法办案不是简单地解决‘法律题’,而是要为矛盾纠纷化解寻求‘最优解’。‘小案’办理更要‘见微知著’,设身处地为当事双方考虑,既要坚决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又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复盘该案办理情况时,乔长松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