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始终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同时,内强实力、外联合力,与社会各界共同构筑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
向阳而生,驱散阴霾
父母离异后,1岁的航航(化名)被他嗜赌成性的亲生父亲卖掉。辗转一个月,才被解救回到了母亲和爷爷奶奶身边。孩子回来了,可他是否受到了心理创伤,今后的成长过程中,心理、人格是否会受到影响,成为了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揪心事”。
在未检检察官的邀请下,航航的母亲和爷爷、奶奶一同来到“向日葵工作室”,与该院聘请的心理咨询师见面,展开了一对一的心理辅导。辅导重点围绕如何与航航沟通交流,关注他的行为反映出来的心理活动及如何减轻该事件对他造成的伤害展开,离开前,航航的母亲不住地向检察官道谢:“自从孩子回来,我们其实也害怕无意的举动就会伤害到他。你们这个辅导真的是及时雨,帮我们解答了困惑。”
近年来,该院多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让他们紧闭的心扉照进一缕法治的阳光。为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解决校园欺凌、性侵等案件“发现难”的问题,该院多措并举,牵头在全区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自查活动,监督相关部门摸排全区学龄儿童、少年上学情况,对发现未正常就读的孩子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教育;监督相关部门对全区各学校保安、学生宿舍管理员等工作人员入职前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严格落实门卫和学校宿舍管理、夜间巡察制度……以实际行动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沐光而来,重获新生
今年初, 未成年人小杰(化名)受朋友邀约参与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发现,小杰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家庭教育理念欠缺、沟通方式单一、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对其结交不良朋友,没有及时有效监督干预,导致其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随后,未检办案组先后走访其居住地、工作地,充分了解小杰的心理特征和涉罪原因,邀请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对小杰及其父母进行心理测评,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制定点对点定制式和阶段式相结合的帮教回归计划,共同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通过动态跟踪测评,适时调整考察措施和教育方案,并向其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子不教,是我们父母之过,您放心,我们已经认识到了我们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会多多关注孩子的动态,多跟他沟通,修复亲子关系,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小杰的母亲再三跟检察官说。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从家庭教育指导层面入手,能够更有效地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引导他们回到正轨,重获新生。
伴法而行,守护“未”来
“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我们也会秉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今年6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长松“上岗”宜昌市三峡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持续依法能动履职,贯彻落实各项制度,促推“六大保护”相融合,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检办案组将刑事案件中的法治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多次深入校园、社区进行法治宣传。为进一步丰富法治课题内容,该院充分发挥青年干警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中的作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未检办案组、帮教小组、宣传工作小组,及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将常规性课题和立足区情实际的“定制性”课题相结合,根据不同的学校和年龄段学生需要,提供更具针对性、特色化的宣讲内容。
近年以来,未检办案组将线上集体心理辅导和线下法治宣讲相结合,以“防治校园欺凌”“学生人生规划和法治教育”“夏日向孤‘泳’者说NO”等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为数千名学生送去法治“大餐”。同时,还走进校园协助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由学生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角色,亲身体验法庭的庄重严肃与法律的权威。
少年强则国强,法治兴则国兴。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1+5>6”理念,力求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习、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促进形成履职“化学反应”,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