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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病重的刑案受害人家属送去司法救助的光

【字号:    】        时间:2023-01-09      

 

朝晖透过清晨的薄雾洒向大地,天气愈发严寒。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办案组员额检察官说话时伴着呼出的雾气:“都联系好了,咱们出发吧!”

此行的目的地是夷陵区鸦鹊岭镇,办案组要为司法救助申请人赵某某开展司法救助上门服务。车行越深,薄雾渐浓。一个多小时后,车辆缓缓停下。牵着小外孙的赵某某迎了出来:“麻烦了,专门为我的事情跑一趟。”

2020年2月,赵某某的丈夫因排水沟问题与邻居王某某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打斗。打斗过程中,王某某持锄头将赵某某的丈夫击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1月9日,王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赔偿赵某某经济损失5.6万元。

赵某某的丈夫去世后,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苦当中。发现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案件受理条件后,夷陵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救助程序。经实地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因丈夫离世,家里的顶梁柱轰然倒塌。赵某某十分悲伤,身体每况愈下。不久,因确诊骨瘤,赵某某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家庭负担更重。赵某某的女儿离异带着孩子,除了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还要承担房屋租金和母亲疾病治疗的费用。

“每个月靠着亲戚接济200块钱生活,觉得自己是女儿的负担。”提起如今的生活状况,赵某某数度哽咽,难掩对女儿的愧疚。小孙子在旁默默抬起手帮外婆擦眼泪,让检察官十分揪心。“您放心,我们会尽快办好相关手续,争取救助金早日发放。”离开时,检察官摸了摸小外孙的头,对赵某某说。

根据赵某某的家庭生活现状,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走访,引导、帮助其提供相关材料。近日,赵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已顺利通过审批,司法救助金不日将发放到赵某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