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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字号:    】        时间:2025-04-3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715日至8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103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集体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送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征求意见,拟定69条具体整改措施,编制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推动反馈问题逐一销号,确保巡察整改有的放矢、有据可依。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抓实调度确保成效。先后4召开党组会学习、讨论、研究巡察整改相关问题,逐项分析反馈意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接受市检察院专项督导和派出纪检监察组整改监督,加强日常督查,坚持每月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推动全院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治建并举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既重视具体问题整改,更重视从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等方面系统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修订完善内部线索移送、财务内部控制等制度,把问题整改融入案办理、队伍建设、专项整治等统筹谋划推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运用科学方法解决问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理论学习质效。强化党组中心组会前自学、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二是用足专题辅导“讲学”。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聆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作的专题辅导,引导干警明确目标、明晰思路、奋勇担当。三是积极转变监督理念。紧抓“关键部门”,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案例分析会并专题授课,要求一线办案人员更新监督理念,及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四是提升“治罪+治理”效能,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

2.关于“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全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前介入9件,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565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687人。二是强化追赃挽损。在审查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意见中建议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强化释法说理,促使嫌疑人主动退赃,挽回损失9.18万元。三是精准监督治理。针对缉枪治爆管理漏洞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四是开展专项普法。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同时强化以案释法,发布宣传报道4篇,开展公开听证8件,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普法宣传。五是强化培训提能。刑事检察部门围绕追赃挽损、涉案财物处理规定开展专题培训。

3.关于“对审判活动监督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研讨。刑事检察部门专题学习最高检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专刊,邀请资深检察官专题授课并开展交流研讨。二是深化沟通协调。加强与区法院沟通协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次,就18件刑事案件与区法院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专题学习最高检刑事抗诉工作指引,研究制定本院刑事抗诉工作机制。四是集体科学决策。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对7件可能具备抗诉条件的案件进行集体研究

4.关于“对立案起诉和监所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学促改。责任部门认真学习上级院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自查整改。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发挥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审核把关作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13次,检委会3次。三是用好庭审观摩。对3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组织检察长示范庭观摩,提升干警出庭公诉能力。四是做实反向审视。召开案例分析会,承办检察官对所涉案件开展反向审视。五是精准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2名办案人员谈话提醒,认真做好驻所检察日常工作。六是强化数据赋能。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实现“全覆盖”,对发现的混关混押线索均已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被采纳。

5.关于“民事检察存在不善不会问题,满足人民公平正义需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约谈案件承办人员,并在部门会上通报情况。二是调整优化民事检察办案组,常态化学习典型案例。三是及时获取区法院民事审判执行台账、发回改判案件等明细,进一步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四是梳理近五年区法院执行卷宗,加强与区法院执行局协作配合,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

6.关于“行政检察较真碰硬不够,助推依法行政力度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未执行情况,督促区综合执法局与区法院沟通,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区法院已受理相关线索。二是针对所涉行政处罚案监督办案情况,经分析复盘、综合研判,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该案中所涉行政执法瑕疵行为已无线索移送必要,但出台本院线索移送工作办法,加强内部线索移送管理。

7.关于“公益诉讼检察习惯于就事论事,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注社会民生热点,办理关系群众生产生活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件,排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线索2条。二是依托“三峡生态检察官”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到线索应移尽移。三是营造公益保护法治氛围,参加全区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题讲座并作分享,撰写典型案例、综合信息3篇。

8.关于“对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督导培训,就规范案卡填录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围绕检务督察、案件管理等开展“学员即教员”活动,引导干警规范案卡填录。二是强化日常办案流程监控,进行书面和口头纠正各1件。三是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强化形势分析、数据研判。四是组织开展数字模型竞赛,获评全市数字检察突出集体并作交流发言。五是强化日常督导,召开调度会12次,对重点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谈话提醒8人次。

9.关于“推进监督一体化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业务部门系统学习《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等文件。二是制定本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办法,指定线索专管员,新增移送线索2件,成案率100%

1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提醒督导。党组书记、检察长就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廉政风险排查等与其他班子成员谈话提醒。二是排查廉政风险。院领导带领部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党组会专题听取排查情况,部署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检察权监督制约。

11.关于“‘一把手’落实‘四个亲自’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学习相关规定,及时调度巡察整改进展。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班子成员逐人谈话提醒。三是班子成员强化履行“一岗双责”,在联系支部讲授廉政党课,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案例学习。四是第四季度3名党组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7人次。

12.关于“日常监督缺失,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接受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先后3次送审整改方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二是强化专题汇报。及时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报送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邀请其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全程监督指导。三是规范报备手续。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1次,报送报备事项14项。四是商请派出纪检监察组、院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廉政情况审查7人次。

13.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省检察院电话报告、争取指导。二是向所涉业委会发出书面整改提示函,督促业委会在租赁到期后将房产收回,小区业委会作出书面承诺。

14.关于“纠治形式主义不够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院领导对具体办案人员谈话提醒,共同学习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工作要求。二是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及典型案例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常态化传达学习。三是专题传达学习全区基层减负专题培训会精神,强化精文简会,提升会议质效。

15.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入额院领导逐人谈话,对连续3年未达标的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约谈。二是认真落实轮案机制,为入额院领导分案40件,其中“大要难新”案件15件。三是案管部门全面分析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并通报提醒到人,截至年底均已达到规定办案量。

1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检察长对分管机关副检察长就规范做好采购管理及整改工作进行批评教育,分管机关副检察长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司管局集中学习采购及内控管理相关要求。三是对2025年机关食堂食品加工及卫生保洁劳务承包、安保服务等事项规范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五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机制。六是严格议题审批,部门提请事项均严格落实会前审批。

17.关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组织生活会缺乏辣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院领导就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对第一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纳入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三是分管领导下沉支部讲授专题党课,第一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并重新讲授党课。四是通过印发工作提示、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列席指导支部“三会一课”等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识再提升,持续深化整改。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

2.标准再提档,坚决压实责任。持续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以上率下扛稳抓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针对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加大汇报争取支持力度,科学谋划、攻坚克难,推动问题切实解决。

3.机制再优化,突出有机衔接。坚持定期督促调度与适时“回头看”相结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整改销号的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检验成效;对需长期坚持推进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问效;对制定和完善的制度机制,适时开展阶段性检视评估,及时调整优化,确保管长远、治根本。

4.成果再拓展,激活发展动能。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最新使命要求,将问题整改与谋求发展互融互促,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工作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430日至530日(20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7105881(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29,邮政编码:443100;电子邮箱:2940282537@qq.com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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