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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信来访及办理相关事项的公告

【字号:    】        时间:2021-08-06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就近期有关群众来信来访及办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访接待工作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我院来访人员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在门卫处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经查验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正常后方可进入。

    2.体温异常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得入内并做好登记;身体不适者,建议暂缓来访。

    3.来访人员信访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信访等待区等候时,应避免聚集,并保持安静。

    4.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通过12309热线、电话、信件、网络信访等方式进行控告申诉。

    联系电话:12309热线; 0717-7105915

    来信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29号(夷陵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443100

    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控告申诉材料、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二、案件受理工作

    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等各类案件,请按照本公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案件送至案件管理大厅。

    三、律师、当事人权益保障工作

    律师阅卷以提供电子光盘阅卷的方式开展。律师应提前电话预约,工作人员制作电子光盘后通知律师阅卷。

    律师、当事人需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或者需要提交材料的,请致电0717-7105915。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为检察服务对象努力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