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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0      

 

——夷陵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17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上半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我院深入贯彻省、市检察工作会议和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夷陵发展大局,切实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助推夷陵转型发展

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加强司法供给中的检察要素,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积极服务全区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助力生态夷陵建设,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6人。针对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等问题,依法起诉全市首例对本区域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单位恢复林地9474.4平方米,区法院判决支持我院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的办理得到了区委和市院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湖天下等楼盘解困工作。认真开展撸起袖子加油干,务实重行开新局主题活动,深入樟村坪镇三堡垭村开展精准扶贫,协调推进村文化广场、道路硬化等项目建设。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百日会战,组织干警进村入户,慰问困难群众,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资金20余万元。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多次前往鸦鹊岭镇墩子河、黄花镇军田坝河沿岸走访巡查,督促协调乡镇及相关区直部门抓好流域综合整治。

(二)着力优化法治软环境。坚持建设性司法理念,主动走访全区部分重点企业,对接企业司法需求。认真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积极稳妥办理涉企案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批捕假冒“稻花香”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6人,起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8人。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参与安全责任事故调查2起。针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监督区安监局依法履职,及时移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大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力度,批准逮捕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犯罪13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通过诉前普法、诉中释法,力争诉后服法。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联合区教育局等部门到鸦鹊岭中心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积极预防校园欺凌,结对帮扶贫困儿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检察制度,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妥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6人。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妥善处理群众信访116件次,对7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加大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批捕长期非法上访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人。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继续开展专项监督,监督办理涉嫌犯罪案件3件,起诉6人。深化检务公开,利用微信公众号提供行贿档案查询预约、检察信息推送等服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条,程序性信息193条,公开法律文书79份。

二、聚焦主业,强化监督,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富美夷陵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责,批准逮捕5979人,同比分别上升34.1%和36.2%;提起公诉81111人,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着力打击暴力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批捕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37人,起诉55人。加大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10人,起诉11人。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3人。

(二)全面加强检察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5人,监督撤案11人。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接入工作平台的18个行政机关上半年录入案件信息945件,是去年全年的2.3倍,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22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6件,决定追捕5人,同比上升66.7%;追诉漏犯3人、漏罪3条。积极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均已监督纠正。对判决裁定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抗诉25人。二是加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强化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在监区内开展安全检查22次,法制专题教育4次,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针对监外执行脱管漏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律宣传进基层”活动,加大对环境、食药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件。

(三)强化配合增强监督实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加大诉前引导侦查力度,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326人,补充侦查25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注重关口前移,驻所检察官依法提讯羁押对象55人次,查明有无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在承办上级交办的全通系列湖北江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李某某等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配合法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经过控辩双方庭前证据交换,确保庭审的顺利、高效进行。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案件当事人查询、咨询59人次。

三、突出重点,惩防并举,服务反腐工作大局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认识、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零容忍的态度不改变,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开展。

(一)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相统一,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7人,渎职侵权案件33人,大案44人,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在统筹抓好自身办案的同时,认真查办上级交办案件,成功侦破揭某、李某等在征地拆迁领域共同贪污受贿100余万元的大案,并深挖案件线索,移送市院立案侦查大案2件。

(二)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行动。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着力打击惠农扶贫财政资金补贴环节职务犯罪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职务犯罪,深挖贪污一事一议项目补贴专项资金窝串案44人。以开展查办危房改造领域职务犯罪侦查专项行动为抓手,立案查办22人,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入推进职务犯罪精准预防。坚持在遏制腐败增量上下功夫,继续抓好常规性预防。积极参与惩防体系建设,开展预防调查、预防介入2次,提供预防咨询2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90次,开展警示教育11次。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先后到雾渡河、太平溪等重点扶贫乡镇,对扶贫开发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加大预防廉政信息的推送力度,积极开展预防邮路专项工作,利用邮政工作人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探索形成覆盖夷陵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四、从严治检,树立形象,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继续保持改革的韧劲,聚焦聚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对照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权限运行,进一步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激励检察官多办案、办铁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领导干部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9件。

(二)切实加强机关党建。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全面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目标考核,层层压实责任,狠抓痕迹管理,着力打造责任链条。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到区民政局等单位学习党建工作经验,邀请区直机关工委专家到院授课,助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我院干警再次在全区微党课大赛中获奖。

(三)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为抓手,搭建业务实训平台,开展业务知识专题辅导4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级业务培训148人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干警到鸦鹊岭镇捡拾河道垃圾、发放环保倡议书、深入企业农户走访,扎实办好天大的小事

(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四个清单,实行责任落实纪实制度。认真传达学习党纪铁规,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干警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狠抓日常监管,紧盯作风纪律、财经纪律和公务用车等关键环节进行常态化监督,开展检风检纪督察12次,廉政谈心谈话8人次,对暴露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当前,夷陵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工作办案节奏把握不准,个别工作起伏较大。二是精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不强。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等专项行动,实现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赢得更高的社会认可度上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细化措施。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领导,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围绕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突出维稳首责,坚持务实重行,强化精耕细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