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颖)1月28日上午,夷陵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2起危险驾驶和1起故意毁坏财物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活动。
会前,人民监督员通过审阅案件材料对该案进行初步了解。会上,承办人就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的依据等向与会人员进行介绍。随后,公安机关代表、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分别发表意见。“酒驾行为十分危险,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你们引以为戒。”人民监督员结合生动的事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诫,并综合案件情况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希望进一步加大在村镇关于酒驾的宣传力度。对于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张某某故意损坏财物案,人民监督员表示,要控制情绪,切勿用错误的行为和方式让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境地。他们认为,该案作相对不起诉有利于促进嫌疑人审视自身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对3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活动,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修复社会关系,该院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